文/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,本次普悠瑪出軌事件發生後,因有團體到現場誦經,遭網友質疑誦經聲可能會導致救援隊無法聽到求救聲,而影響救援行動。對此該團體則回應,感謝各界針貶。在災害發生現場影響救災,現場人員可以怎麼處理呢?相信大家都知道,當發生火災、天災、車禍等事件時,為了使現場救援能更順利儘量不要在現場圍觀,以避免救援路線受阻。但從過去的新聞事件來看,仍難免有圍觀的狀況發生。當出現這樣的狀況時,現場人員該怎麼處理呢?這涉及到所謂行政法上的「即時強制」規定了!所謂的「即時強制」,指的是為了避免危害的發生、防止犯罪或於災害救援等緊急情況下,公務人員或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與的職權,以強制力要求人民為、或不為特定的行為、或對人民之財產為必要的徵收、使用等。(註)目前,關於救災時可以進行的即時強制行為,在警察職權行使法、消防法、災害防治法等都有明確的規範。而其中,警察職權行使法27條、消防法第20條、災害防治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等,都賦予了有關機關於必要時禁止人民進入救災區域、或驅散區域內人民的權限,當災害發生、且已經造成救災的困難的時候,現場救災人員、指揮人員就可以依據上開規定要求現場民眾離開。如果不離開怎麼辦?然而,雖然法律規定完善,但免不了還是會出現因為圍觀群眾過多,導致現場救災困難的憾事發生。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,法律對於這些導致災害擴大的圍觀民眾,其實是設有處罰規範的,例如:災害發生時,請記得不要干擾救災人員隨著科技的進步、及法規的逐漸玩閃,目前我國的災害救援能力已經較過去有了顯著的提升。然而,新聞上還是不時會出現疑似妨礙救災的新聞,也讓人感到十分的憤怒。當然,並不是所有人都是故意要妨礙救災工作,有時是為了讓現場民眾安心等良善的原因,才會出現在現場。但若是這樣的行為造成了搜救上的困難,不也是另外一種形式上的侵害嗎?因此,若是再出現類似的狀況,建議大家先不要慌張湧入災害發生區域,而是在與該區域負責單位溝通協調、確認有無需要給予協助後,再行前往給予協助,才不會造成救援人員的困擾喔!註在徵用人民財產的狀況,人民可以事後請求國家補償。更多法操文章【普悠瑪出軌事故】車速過快,翻覆,誰該負責?【普悠瑪出軌事故】未成年人死亡,可以領傷害險死亡給付嗎?更多論壇文章 高雄真的又老又窮嗎? 年輕人不買房,20年後可能回不了家… 火車出軌災難救得了民進黨? 平平是光頭 韓國瑜蘇貞昌大不同 候選人,你怎能任意逃離辯論戰場?______________【Yahoo論壇】係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>>> 投稿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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